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5-11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为切实优化旅游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公布2026年结案的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广大旅游从业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案例一:某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某旅行社的营业部组织游客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观光游览活动,未提前进行安全评估,未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向无船舶运营资质的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了产品和服务,安排了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在旅游活动中未履行安全义务,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之规定,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吊销该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在组织游客“野狐岭一日游”旅游活动中,使用非营运车辆承载游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之规定,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并对其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对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该案于2026年1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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